击毙徐纯合民警回应"未鸣枪警告"和"一枪毙命"质疑(1)

2015-05-15 07:57:4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警察第一次掏枪。画红圈处为手部动作。

据新华社电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14日表示,5月2日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击毙一名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事发后,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组成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调查组赴济南、大连等十余城市找到60多名目击证人。调查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

  故意封堵通道,扰乱秩序

经查,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县丰收乡农民徐纯合(男,45岁),与其母亲权玉顺(81岁)携3名子女去大连金州走亲。12时许,徐在庆安站候车室进站入口处故意封堵通道,并将安检通道的旅客推出候车室外,关闭大门,致使40余名旅客无法进站,扰乱车站秩序。

拳打警察,做腰间掏摸动作

保安人员制止无效后,到公安值勤室报警,民警李乐斌接报后前来处置,对徐进行口头警告。徐不听劝阻,辱骂并用矿泉水瓶投掷民警。民警随即对徐的双手进行控制,迫其闪开通道。其间,徐做出从腰间掏摸动作,民警拔枪戒备,见徐未掏出凶器,即把枪放回枪套,随后返回值勤室取警械。

  将女儿抛摔,抢走防暴棍袭警

徐紧随其后追至值勤室,踢踹值勤室房门。当民警取出防暴棍制服徐过程中,徐抢夺防暴棍,并拳击民警头部。其间,徐先将其母向民警方向猛推,后又将自己6岁的女儿举起向民警抛摔,致其女落地摔伤,徐趁机抢走防暴棍,抡打民警头部。危急情况下,民警取出佩枪,对徐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持枪的手,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开枪将徐击中。25分钟左右120医生赶到现场,确认徐已死亡。

■ 释疑

开枪是否必要且合法?

专家称符合规定;民警不知老人小孩系一家

整个事件过程中,当事民警李乐斌一共两次掏枪,第一次是在车站安检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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