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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回应“中国是否愿意同别国分享南海资源”

2016-07-13 11:21:06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发表《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并于当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郭卫民介绍白皮书有关情况和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政策立场,并答记者问。

人民日报记者:

中方为什么专门就中菲南海争议发布白皮书?希望通过白皮书传达什么信息?谢谢。

刘振民:

中国政府发表这个白皮书想传递几个信息,表明几个立场,一是我们要澄清一些事实,因为在三年半以前,菲律宾时任政府提起这个仲裁的时候,它的仲裁请求中很多事实被歪曲了,很多法理被他们曲解了。在仲裁庭的审理过程当中,也歪曲了很多事实,包括在适用法律方面歪曲了很多,所以我们首先一个目的是澄清事实,包括要说明中国的南海主权和海洋争议是历史形成的,不完全是按照公约的。这是一个方面,澄清一些事实。

刘振民:

第二,中菲之间是有协议的,谈判解决南海争端是唯一出路,这既展示出中国的一个政策,也是想发出一个积极信息,向国际社会、向南海周边国家,也向我们的邻居菲律宾展示,中菲南海争议也好,整个南海争议也好,只有通过谈判来解决,没有别的出路,不要以为一个仲裁庭能解决问题。所以大家要好好读这个白皮书。

英国广播公司记者:

中方一直在说希望通过达成共识来解决南海的有关争议,那么中国是否愿意同其他国家一起分享南海的资源,包括渔业资源和油气资源?是否有相关一些机制比如说国家之间直接达成双边协议来分享这些资源,中国是否打算这样做?

刘振民:

应该说,从1982年公约签署以后,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陆陆续续成为公约缔约国了。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争议也就呈现到了台面上。为了处理这些争议,中国与各个南海周边国家都建立了双边沟通的渠道,比如说我们跟越南启动了关于海洋划界谈判,实际上中越之间通过多年努力,2000年签署了《北部湾海洋划界协定》和《北部湾渔业管理协定》,中越之间的海洋划界谈判,海上共同开发的磋商,低敏感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等很多机制都在有效运作,两国2011年还签署了关于解决中越海上问题的指导原则协议。中菲从1996年开始一直保持双边的沟通,有渔业方面的沟通,还有建立信任措施工作组,在阿罗约总统时期,中国与菲律宾还就中菲有关争议海域进行过海洋地质勘探的合作,后来越南加入,也曾进行过三方勘探的合作。我们当初是期待三方海洋地震勘探结束以后,三方能够把合作转到下个阶段。后来菲律宾政府更换了,我们的合作伙伴的立场也变了,这个合作就停下来了。

刘振民:

中国与马来西亚、中国与文莱都在保持双边的沟通和合作,实际上,中国也好、南海周边国家也好,都知道解决南海争议的复杂性,它不是短时间能够解决的,一直在探讨合作的问题。中国也是最早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国家。实际上,针对南海周边国家,当年中国是最早向菲律宾提出的要就南海争议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中国这个政策没有变,有关中菲之间的合作是阿基诺三世政府提起仲裁中断了。为什么我希望这个仲裁结束以后能够翻过这一页,仲裁裁决肯定没有效力,也不会执行,大家还是回到谈判之上,通过谈判解决争议,回到合作的轨道,通过合作来分享共同利益。

我想,无论渔业的合作也好、油气资源合作也好,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是可以达成协议的,我们有这个信心,这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我们也有这个信心。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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