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王莹) 新动能重塑经济增长格局、深刻改变消费方式。五年来,我国消费贡献率由54.9%提高到58.8%,成为经济增长主动力。然而,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绝于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听听来自两会上的权威声音。
加强严管不放松今年把抽查比例提高到5%
数据显示,我国新设市场主体数量持续攀高。日均新设市场主体由商事制度改革前的3.1万户增加到2017年底的5.27万户,日均新设企业由商事制度改革前的0.69万户提高到2017年底的1.66万户。
市场准入的放宽进一步激活了企业的创造活力,但也开始考验工商和监管部门的智慧。消费者的权益要得到维护,首先要把好企业规范经营这道关。两会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做客新华网、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对公众关心的监管问题做出回应。
张茅表示,执法监管是商事制度改革当中很重要的一环,新的监管理念是改巡查为抽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所谓“双随机”,就是抽查对象是通过摇号随机产生,同时检查人员也是随机的。而“一公开”,就是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企业有什么问题,受到什么处罚一目了然。
张茅告诉记者,工商总局今年把抽查的比例提高到5%,公示的结果要求达到百分之百,借此对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如同企业头上吊着一把剑,今天抽查完了以后可能明天摇号又摇到,所以企业必须保持依规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