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发布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函〔2017〕181号),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莎普爱思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浙江省食药监局,按照《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CFDA药品审评中心。
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任何药品都有两个关键的点,安全性和有效性,产品被人质疑,需要重新补充临床试验数据以证实它有效,这要做临床,时间比较长,所以得3年时间。
史立臣同时指出:“中国药品评审机制一定要重新审视,因为以前的审评审批标准低,临床数据造假现象严重,导致市面上很多无效药品在销售,但通过营销手段销售情况还不错,现在医生质疑产品效果,CFDA必须发声了。”
CFDA在文件中对莎普爱思的广告营销予以“定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随即,浙江省食药监局向莎普爱思发文,并提出三点要求,除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外,还要求莎普爱思立即开展广告自查,对发布在国内各种媒介上有关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广告、宣传、标识、标语等,严格对照药品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和广告法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并报当地市场监管局。
同时,严格执行药品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生命周期的质量和安全。
莎普爱思滴眼液是上市公司莎普爱思的核心产品和销售收入来源,系这家公司的业绩支柱。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9月,莎普爱思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66亿元、9.22亿元、9.79亿元和7.03亿元。同期,莎普爱思滴眼液营收分别为5.08亿元、6.64亿元、7.54亿元和5.19亿元,分别占当期总营收的66.35%、72.03%、77.03%和73.91%。
有分析师直言,莎普爱思业绩几乎完全靠滴眼液撑起,单一产品打天下,但这几年舆论一直对这个产品的功效和营销模式有质疑。
此次受到舆论关注,是否对莎普爱思滴眼液未来的销售业绩产生影响?莎普爱思证券事务代表董丛杰并未能回应时代周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