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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2017-12-12 07:20:1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光正集团12月11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及《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近期,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41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现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回复。

公司表示,收到控股股东光正投资函告,光正投资质押本公司股份主要系补充其流动资金,质押融资款项主要用于其经营投资,以期获得收益。光正投资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其质押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本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光正投资将采取补充质押物、补充资金、提前回购被质押股份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回复称,光正投资于2017年5月5日与长江证券就其前期质押的4000万股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业务,本次质押延期业务的初始日期为2017年5月5日,到期回购日为2018年5月4日,光正投资获得融资金额为1.4亿元。据光正投资告知,其上述质押融资用于补充经营中的流动资金。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其中详细说明了公司控股光正投资于2017年5月5日与长江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情况。截至目前,光正投资与长江证券按合同约定已完成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办理,同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义务。近期,因达到合同约定的预警履约保障比例线。因此,光正投资依照合同约定相应补充质押公司股票3070935股。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史丽)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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