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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IPO实地调查 公司涉嫌隐瞒房屋外租等信息

2017-12-11 20:20: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农股份IPO实地调查 公司涉嫌隐瞒房屋外租等信息

投资有道官微

2017年6月30日,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在证监会官方网站正式披露,公司计划通过在中小板市场募集资金,用于建设三个生产性项目,并着力构建营销服务体系。投资有道在12月7日发文《财报修改多,净资产之下转股,新农股份的IPO招股说明书比较粗糙》指出新农股份存在财务基础薄弱、股权转让涉嫌利益输送和报告期内业绩增长乏力等多项问题。

除此之外,记者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还发现,该公司虽然是一家以农药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主营业务的制造业企业,但是却持有大量住宅及商用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而且有些房屋涉嫌对外出租却不披露。另外,该公司的台州分公司其实早已迁入新址,而公司也没有任何信息披露。

“产权房”变身“出租房”,公司或存帐外收入

新农股份持有的部分住宅房屋,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为一般的房屋类固定资产披露,但或许已经是出租类房屋,并接受承租人租赁以获利,获取的租金收入并未在利润表中披露,可能成为非法的公司帐外收入。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17年6月16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农股份向外出租的房屋,是在仙居县城北西路21号的三间商铺,分别由陈某等三名自然人承租。上述三间商铺的账面净值为1.04万元,其具体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单列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中呈现。

同期,新农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26项房屋所有权。其中部分房屋的使用属性为住宅,例如:台州市椒江区东升花园的部分住宅和椒江区华晨山庄的3套大面积房屋。其中公司拥有产权的东升花园小区住宅包括,12号楼三单元的403室和503室,以及3号楼的203室、303室和403室等共计5套住宅。上述5套住宅在招股说明书中都是房屋类的固定资产,并未向外出租,因此这5套住宅的账面净值只是纳入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那么,新农股份所拥有的这5套住宅,是否是作为员工宿舍的用途呢?记者为此专门实地调查。虽然在记者现场调查时,敲门都无人应答,但是所有5套住宅门外都贴有由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出具的“椒江区居住出租房”标牌。经记者向所在社区管理部门确认,上述悬挂“居住出租房”标牌的房屋,都是已经承租的出租用房。由此可见,台州市椒江区东升花园的这5套住宅,或许应该像仙居县城北西路21号的那三间商铺一样,纳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列示,但是招股说明书却并未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披露,这已经涉嫌重大信息披露的遗漏和错误。但更重要的是,公司是否可能存在着借助于将部分投资性房地产隐蔽到固定资产项目之中,以实现将出租住宅所得的租金转为非法帐外收入的意图呢?

  台州新农搬迁已逾一年却无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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