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媒体:共享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何不免押金?

2017-12-03 03:41:56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今年9月,北京市出台了《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企业应在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然而,相关指导意见并没有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共享单车企业不履行专款专用的惩处措施,因此并不具有实际的强制力。目前真正实现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存管”的共享单车企业并没有几家。

共享单车“寒风”袭来,小鸣单车声称用户押金专款专用,委托第三方华夏银行监管;酷骑单车称在民生银行设置了“专门账户”。然而,这些辩白却遭遇相关银行“打脸”,华夏银行和民生银行方面均声明表示,上述企业所开只是一般存款账户,银行无义务监管。

此前,小蓝单车副总裁胡宇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表示,小蓝单车的用户押金一部分留存,用于客户退款需求,一部分则被挪用于继续生产车辆上。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共享单车企业并非金融机构,其所收押金并没有得到如金融机构般有效的监管,甚至有知情人表示,多数共享单车企业存在为保持现金流而挪用押金的现象。事实上,一直处于“裸奔”状态的巨额押金池从共享单车诞生之初就备受关注。今秋共享单车押金难退问题的出现,只是当初隐忧的变现。

由于目前共享单车企业和用户之间的纠纷适用于合同法,因此众多法律专家建议如果用户申请后企业不退押金,企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一旦遇到共享单车企业破产的情况,用户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就要走债权申报。但由于每一个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很小,一般很少有人会去申报债权。相关专家表示,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让企业依照合同退还押金。然而,为了一两百元的押金,此举对于用户来说仍然成本太大。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