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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3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披露显示,经查,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未建立完整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档案。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保监会安徽监管局于2017年11月20日作出皖保监罚〔2017〕23号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