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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明确私募杠杆比例 投资者准入门槛待厘清

2017-11-21 06:42:2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证券时报记者 许孝如 沈宁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被业内称为大资管新规。

作为大资管行业的一员,私募业界也在密切关注这一新规的影响。《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不能进行份额分级的私募产品类型,并对可分级的私募产品设定了相应的分级比例。此外,合格投资者门槛中关于家庭金融资产的要求,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对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方面,私募排排网合规部副总监温志飞表示,目前市场仍有困惑。相对于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而言,资产规模从300万提高到500万,年收入从50万降到40万。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要求专业投资者门槛是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三者如何协调,等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后,或会有具体的细化条例。

明确私募杠杆比例

《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三类私募产品,即开放式私募产品;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

此外,分级私募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分级私募产品应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发行分级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对该资产管理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

“目前看来,新规对银行理财、委外方面影响会比较大,委外直投私募肯定不行了,不过这点去年监管部门对银行就有过窗口指导,算是预期之内。”上海一家大型量化私募人士称。

展博投资总裁冯婷婷表示,《指导意见》主要对固定收益、类固收以及非标准化产品影响较大,而私募证券类产品主要投向二级市场,大多为标准化产品,其所受影响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盘中广汽集团曾一度跌停,而其流通股东中多为资管计划。中金公司认为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在资管新规影响下,此前持有广汽A的投资者出于去杠杆、去通道化等原因而被迫减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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