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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征言 打破刚兑对风险定价的扭曲

2017-11-20 07:36:3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俞春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资管产品的刚性兑付意味着:一、投资者在享有更高收益的时候不需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因而吸引了大量没有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二、投资者过度追逐高收益,倒逼金融机构相互竞争抬高收益率,扭曲市场风险定价,最终抬高了实体经济获取资金的成本;三、不管资金最终投向哪里,风险都由金融机构兜底,也就是积聚在金融体系中,容易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新规拆除金融体系“地雷”

实际上,早在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就指出,要“进一步督促金融机构健全内控制度,增强自主合理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金融机构非理性定价行为的监督管理,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方式激励约束利率定价行为,维护公平定价秩序。”

《报告》指出,要强化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要求,使产品期限与所投资资产存续期相匹配。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专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建立健全独立的账户管理和托管制度,充分隔离不同资产管理产品之间以及资产管理机构自有资金和受托管理资金之间的风险。统一同类产品的杠杆率,合理控制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杠杆水平,抑制资产泡沫。

与《报告》相呼应,此次意见稿明确,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同时,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俞春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打破刚性兑付,实质上就是要打破刚性兑付对风险定价功能的扭曲,让高风险与高收益相匹配,低风险与低收益相匹配,让适当投资者承担适当的风险并获取与风险相匹配的回报。

“此外,通过增强资本和杠杆率的约束,抑制金融机构过度创新发行风险收益不匹配的金融产品,让金融机构不再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风险,将提高(金融体系)抗风险的能力。”俞春江指出,可以说真正打破刚性兑付后,将拆除金融体系埋了多年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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