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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支配地位抬高价格 上海港等涉嫌垄断被查

2017-11-16 07:16:1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上海港、天津港、宁波舟山港、青岛港等主要港口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大幅调降了外贸集装箱装卸作业费水平;唐山港、黄骅港、威海港、日照港、连云港港、北部湾港等港口也对自查出的有关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据介绍,在经过2个月的调查后,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中国港口协会于9月22日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全国沿海39个港口都要对照此次反垄断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切实整改。

对于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费方面的问题,上述人士表示要合理调降。据发改委提供的数据,上海港、天津港、宁波舟山港和青岛港将从2018年起下调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费用,下调幅度在10%~20%左右,每年可降低进出口物流成本约35亿元。

以20尺重箱为例,上海港将从现有的595.5元/箱降至480元/箱,下调幅度为19.4%;天津港将从现有的530.3元/箱降至470.3元/箱,下调幅度为11.3%;宁波舟山港将从现有的620.53元/箱降至490元/箱,下调幅度为21%;青岛港将从现有的575元/箱降至480元/箱,下调幅度为16.5%。

于德明认为,相对而言,相邻港口的充分竞争,能够降低集装箱装卸费被抬高的可能。比如,大连港和营口港由于距离较近,企业可以通过对比价格来进行选择,充分的竞争下,能够减少类似抬价现象的出现。

此外,发改委表示,前述港口的整改措施还包括,将全面开放拖轮、理货和船代市场。港口要充分尊重船公司及其船舶代理选择拖轮公司的自主权,为拖轮公司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废止关于划分理货市场的备忘录或者约定,不限制任何理货公司在港口开展业务,由船公司自主选择理货公司。在船代方面,港口也将畅通渠道,允许并鼓励船公司通过其下属公司之外的渠道,报送船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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