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加多宝王老吉共享“怕上火”广告语

2017-11-15 07:52:0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11月14日晚间,王老吉母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白云山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认为,王老吉公司、广药集团主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及“怕上火喝×××”广告句式均不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加多宝公司的被诉广告行为不会造成市场混淆,并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加多宝公司的被诉广告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而判定撤销穗中院一审民事判决结果,并驳回王老吉公司、广药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两家公司均可以使用上述广告语。

此前一审,法院判定被告广东加多宝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被告广东加多宝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药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随后加多宝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加多宝与王老吉这对“冤家”,从同出一源到诉诸法律,如一场连续剧,双方关系也似过山车般起伏不定。近几年间,双方在商标之争、红罐之争、广告语之争等几个方面“打得”不可开交。双方的红罐之争在8月进行了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做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对于此次胜诉,加多宝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这是继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对红罐包装装潢案做出公正终审裁决后,加多宝迎来的又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白云山在公告中称,预计本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