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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风控整体趋严

2017-11-15 07:46:3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如其所言,新办法在风险管控方面作出了条文修改,例如第二十三条将“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资信评级系统,审慎确定借款人的资信级别”更改为“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信用评级系统,审慎使用外部信用评级,通过内外评级结合,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级别”。

在风险防范上,办法还规定,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同时要强化贷前审查,完善客户资信评估体系,保证贷款第一还款来源能充分覆盖相应本金利息等,央行和银监会的相关机构也会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

“从严执行新办法,可能也会对汽车电商企业产生一定的冲击”,陈立彤表示,汽车电商一直以金融贷款力度大,贷款门槛低为特点,严格执行新办法,其高风险的客户会被拒之门外,持有牌照的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也会减少,当然这部分客户寻找其他途径进行金融贷款的话就会要承担更多的资金成本,准入资格会受到一定程度限定。

在陈立彤看来,尽管二手车和新能源的汽车的贷款政策有松动,首付比例有调整,但是从执行层面看,相较于汽车电商的二手车10%首付比例,对于良性的汽车放款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等待市场检测。

二手车、新能源车迎来利好

法治周末记者经过梳理比较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新旧版本发现,相较于旧规,新规对7处条文都作出了明显的修改或补充。其中最吸引外界注意的是第四条和第二十二条。

原办法第四条规定,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新办法则在这一条将“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改为“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降低了二手车门槛。同时,新办法还在这一条中增加了对新能源车的定义。

原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50%。

新办法不再像原有条文中一样规定贷款金额比例的固定值,而是改为“贷款人发放的汽车贷款金额占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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