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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股份另类盈利蹊径

2017-11-10 17:35: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不得不提的是肩负天奇股份风电产业重任的竹风科技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主要研发试制竹质复合材料风力发电叶片。2009年度,该公司靠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38.64万元,净利润551.60万元。2010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锐减至21.37万元,净利润-648.15万元。

该公司于2009年1月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运达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由竹风科技公司向运达公司提供100套800KW风力发电机组竹制桨叶及附件,总价7040万元。后在安装运行过程中间,竹制桨叶出现问题,应业主的要求,决定以玻璃钢桨叶更换。运达公司以竹风科技公司未全部履行更换桨叶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货款和承担损害赔偿共计6193.41万元。并将天奇股份一同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竹风科技公司于2012年2月3日成立清算小组履行清算注销程序,于2012年2月4日正式刊登《注销清算公告》。并于2011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42.36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6.73万元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83.15万元,还将期末应收运达公司款项2012万元全部核销。天奇股份的风电产业就这样虎头蛇尾收场,投入的募集资金打了水漂。截至2012年年底尚在清算中,自2012年1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3年,天奇股份计提预计负债4700万元,合并报表净利润调减4700万元。

在2011年年报中,天奇股份表示,认为该等未决诉讼事项由竹风科技公司承担,故未计提预计负债。竹风科技公司作为一家法人单位,如果天奇股份没有提供连带责任之类的担保,那么竹风科技公司应该独自承担经济损失。但为什么运达公司将天奇股份一同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天奇股份是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说明天奇股份很可能曾经为双方的交易或者其他事项提供了担保,但在2011年天奇股份并没有承认,也许,2011年业绩没有这样底气,毕竟净利润只有3709万元,如果计提4700万元预计负债,那么2011年就会出现首次亏损,势必影响公司随后的非公开发行的融资大计。

2013年5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2013年年报,公司才姗姗来迟计提预计负债。

营业外收入举足轻重

从2009年开始,营业外收入对天奇股份的业绩贡献举足轻重。2010年开始,营业外收入开始超过2000万元,2013年、2016年均突破5000万元。2009年至2016年,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5.41%、22.49%、36.34%、35.99%、102.77%、30.31%、29.03%、44.31%。而2006年至2008年分别为0.95%、21.7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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