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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网络平台亟待立法严管 阿里“二选一”还要多久

2017-11-09 13:50: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距离2017年的双11只剩几天的时间,消费者正在迎来一年一度的“购物狂欢”,大型电商平台在促销的同时,以“二选一”为代表的不规范竞争行为也在不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刚刚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日前正式颁布,其中增加了对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规制条款;正在二审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中,也有专门的条文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追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但是,对于以“二选一”为代表的电商平台不规范经营行为和具体的监管措施,新颁布的法律以及正在进行修订的法律条款都还不够清晰明确。11月8日,由互联网实验室举办的“超级网络平台竞争政策和垄断行为规制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围绕平台经济时代竞争政策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超级网络平台垄断行为的特点和危害、探寻超级网络平台反垄断与规制政策的新思维和新方法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与学术探讨。

平台经济时代来临 超级网络平台不规范竞争冲突频发

随着“互联网+”计划的实施以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平台经济正在更加迅猛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平台型企业纷纷涌现,并催生了新一轮平台经济浪潮,全球互联网发展正在逐步进入平台经济时代。

中国互联网经历了行业间龙头企业的产品竞争、生态竞争,如今正进入平台竞争阶段。随着竞争的激烈化,一些不规范行为也频频出现。以“二选一”竞争模式为例,媒体公开报道显示从2013开始就爆出阿里巴巴旗下天猫平台胁迫商家作出二选一的选择,凡参加天猫促销的商家,必须退出其他平台的相关促销活动。此外,天猫还要求商家与平台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商品只在天猫平台上售卖,并关闭天猫之外其他电商平台上的店铺。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秘书长谢君泽表示,网络平台成长为超级平台后凸显的问题值得注意——“超级网络平台就像一个国家里面的王国,有自己裁决的权力,阿里巴巴甚至可以去裁决人家的对错。作为网络活动的主体,如何明确责任和义务,这需要法律更多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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