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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招股书存虚假披露 天常股份IPO遭新三板同行举报

2017-11-08 17:20: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宏发新材认为,资金拆借行为说明在报告期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招股书P179页披露,郑伟女士2004年12月至今任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于2014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招股书P63页披露,发行人第二大股东王占洪前妻控制的常州市锦兆泓物资有限公司(也是发行人并列的第二大股东)截止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数据经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宏发新材认为,发行人的股东之一,是独董所任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这样的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

招股书P271页披露,2016年6月6日,天常新材料(原名成锐玻纤)与中国巨石(600176)就债务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补充协议》,天常新材料向中国巨石支付现金35万元以及一台经编设备以清偿债务118.88万元,由此产生债务重组收益52.87万元。据财务计算,用于抵债的经编设备的账面净值约为31万元。

从图片可见,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第3点明确,被申请人以该案审理时被查封的一台玻纤织机(型号:50英寸多轴向经编机RCD-50,购置原价:2085348元)折抵给申请人,原协议作价851596.15元,现作价838846.15元。

宏发新材认为,天常新材料成立于2013年6月4日,此次抵债系天常股份本部(非下属子公司)于2008-2009年期间向润源控股购买的50英寸多轴向经编机设备。按照估算,如果机器的确原价为208万的话,即使从天常股份成立的2008年3月24日成立开始就计提折旧,到2016年6月时的账面净值应该是46.75万;账面净值31万的话,那么2008年的购买原价应该是138万上下。

但从宏发新材提供的发票显示,润源控股同时期销售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担任总经理的昆山华风的同型号机器,价格却是368万,举报人认为中间涉及利益输送及虚增利润。

业绩指标存下滑风险

宏发新材的举报,还指出天常股份在业绩上存在“隐疾”。

根据证监会最新的审核指引,净利润下滑超过30%但未超过50%发行人除出具业绩专项分析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报告外,发行人可以出具会计师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可以安排上会或发行。但经会计师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中利润总额预测数据如较上一期数据下滑超过30%,需要参照“下滑超过50%”,等后续财务数据更新情况再处理。业绩下滑幅度超过50%:不安排后续审核工作,需要等下一报告期财务数据补充后看情况推进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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