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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招股书存虚假披露 天常股份IPO遭新三板同行举报

2017-11-08 17:20: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来源:华夏时报  

于今年4月25日IPO申请获得创业板发审委通过的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常股份”),遭到同在江苏常州的一家新三板企业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发新材”,833719)实名举报,称天常股份招股书存在虚假披露的情况。

11月8日,宏发新材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自己向证监会实名举报的关于天常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披露、以及涉嫌利益输送的证据。根据宏发新材提交的证明材料显示,证监会已经收到相关举报材料。

举报列出四大问题

根据招股书披露,天常股份主营业务是从事玻纤增强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用于风机叶片的制造,供应给下游风电行业。

宏发新材成立于2003年,主要生产国内高性能纤维经编增强复合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交通工具轻量化、造船、建筑、体育等行业领域,产品在风电市场的占有率约达30%。

记者从宏发新材方面拿到的向证监会递交的举报材料,主要反映了天常股份四大问题:

招股书P50页披露,天常股份的前身是成立于2008年3月24日的常州天常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由股东蒋坚萍、王占洪、肖宝新各出资200万元。宏发新材举报称,其中蒋坚萍是陈美城的配偶,代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持有公司股份,陈美城实际出资并享有公司股份。

根据招股书P177页披露,陈美城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历任圣戈班技术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任圣戈班技术材料亚太区总经理兼复合材料中国区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2年8月,历任昆山华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5月起进入常州天常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直至变为天常股份,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也是法定代表人。

宏发新材认为,陈美城代持股份这段时间涉嫌违反竞业禁止。

招股书P173页披露,江苏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润源控股”)于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份拆借发行人人民币资金壹仟万元;发行人副总经理郭品一于2014年1月至2014年3月拆借发行人人民币资金伍佰万元。润源控股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天常股份的第二大股东王占洪,王同时也是润源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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