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的一纸公告,让基金第三方销售乱象再度浮出水面。
各路流量巨头杀入,搅动了基金第三方销售一池春水。各出奇招的同时,违规事件亦不断涌现。
不过,基金第三方销售通道的业绩仍未见回暖迹象。以同花顺为例,同花顺刚刚公布的三季报数据显示,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57%;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47%。此外,代表性平台之一的天天基金网的母公司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也出现了下降。
多家基金遭罚
10月30日晚间,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同花顺”)发布公告称,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同花顺基金”)销售基金的行为存在违规,遭浙江证监局处罚。
公告显示,经核查发现,同花顺基金于2017年5月18日进行的“5·18理财节”活动存在以奖励基金份额方式销售基金的行为。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就是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浙江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同花顺基金销售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同花顺基金销售公司应严格对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7年11月10日提交整改报告。
同花顺表示,同花顺基金销售公司高度重视前述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监管局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所谓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是由证监会批准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除了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直销等传统渠道之外的又一类基金代销平台。
实际上,同花顺的基金销售违规并非孤案。2017年8月23日,江苏证监局公布对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