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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的“内忧外患”:4.43亿元社会资本退出存疑 主业已连亏4年半

2017-11-07 09:05: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粉冶中心股东、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廖斌称,中南大学方面对社会资本股东并没有以平等身份相处,2014年到2016年期间,粉冶中心未召开过董事会、股东会。

  今年2月,粉冶中心对宁波金润、宁波金仑、温州环亚3家公司提起仲裁,申请确认其于2011年签署的增资协议无效。中南大学与引入的社会资本矛盾公开化。

  2月13日,在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发起下,粉冶中心的9家PE股东试图组成一致行动人,以60%的持股,推选兆富投资董事长廖斌为粉冶中心实际控制人,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将中南大学排除在外,并声称廖斌已成为粉冶中心的实际控制人,从而间接控制博云新材。

  一时间,形成了中南大学独战九大PE的戏剧性局面。不过,九大PE貌似犀利的进攻结果并不乐观。

  9家PE股东试图掌控博云新材控制权一事,博云新材以这一系列的举动违反相关规定、公司系国有控股涉军上市公司为由,“判定”一致行动人关系无效。当初,粉冶中心增资扩股引入社会资本时,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前提便是确保国有资本控股。此外,博云新材是粉冶中心国有控股的涉军上市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的行为,须经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事项审查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粉治中心又反将一军,将其中的8家PE作为被申请人后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要求判定增资扩股协议悉数无效,请求裁决粉冶中心恢复至2011年10月20日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之前的股权结构。

  目前,除了温州环亚,其余7家已做出终局裁决,粉冶中心仲裁获得支持,仲裁结果已于今年5月和7月先后公告。

  9月,温州环亚起诉粉冶中心。温州环亚认为,粉冶中心股东之间已形成实质性的公司僵局,可以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方法解决。故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请求法院判令粉冶中心解散。

  这可以说是外部股东的最后一搏,却同样偃旗息鼓。10月10日,博云新材公告称,原告粉冶中心股东温州环亚已撤诉。但在公告中,博云新材并未说明温州环亚为何申请撤回起诉。

  从表面上看,对战的结果是中南大学获得胜利。但是,粉冶中心的股权结构并未有任何改变,上述PE也没有撤离。直至目前,对于粉治中心社会资本的退出方式与退出价格等,仍有诸多问题待解。廖斌提出,社会资本以近4.43亿元的成本入股粉冶中心,每年财务成本高达四五千万元,拖不起,退出也应该拿到本金加上合理的财务成本。“我们还在与中南大学协商。”

  控股股东的股权变化依旧是博云新材上游的堰塞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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