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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养老目标基金有望不久问世

2017-11-07 08:10:57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信息时报讯(记者赵晛)上周五,证监会官网发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于该类产品的运作方式和资产配置策略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指引》是继今年5月向公募基金管理人下发初稿之后首次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养老型公募基金业内谈论已久,按照惯例《指引》的落地也意味着该类产品有望不久问世,公募基金行业将诞生专门面向国民养老需求的基金类别。

或是FOF未来发展方向

根据《指引》,“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要求产品在投资策略上力求稳健,引入海外市场较为成熟且广泛应用的资产配置策略;产品费率原则上应不超过同类型产品的60%;要求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且反映投资策略等。

记者留意到,与5月向公募基金管理人下发的初稿相比,此次《指引》对养老目标基金的运作方式做出了调整,“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运作”,而此前初稿中则为:“养老型基金可以采用基金中基金(FOF)形式,也可以采用普通基金形式运作”。

10月31日首批发行的6只FOF刚结束募集,以目前公募市场的体量来看FOF刚刚起步,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包括养老金在内的机构客户或是FOF未来的发展方向,其中,前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认为,从“可以”到“应当”,语气的加强表达出FOF在其中地位的提高,对未来FOF的发展非常有利,也为FOF的发展指明了非常好的方向。

投资策略上力求稳健

对于养老目标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指引》指出:“养老目标基金投资策略包括目标日期策略、目标风险策略和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策略。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应当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应当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恒定配置比例,或使用波动率有效措施控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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