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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监管升级 违规股权或被强退

2017-11-06 09:00: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上月16家险企被发函要求整改,涉及股东股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多重问题

  □本报记者 但慧芳

  尽管监管风声渐紧,但对众多险企来说,更多的不确定还在后面。

  上月,在发布11份监管函的同时,保监会发布相关新闻表示,在接连下发两批监管函后,下一步,保监会将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

  事实上,长江商报记者统计发现,10月以来,保监会已经密集对16家险企下发公司治理监管函,这16家公司既有保险集团,又有财险公司、寿险公司,甚至还出现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在监管函涉及的公司治理问题中,关联交易问题最为显著,几乎每家险企均被指出存在问题。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股东股权管理最受重视,监管持续加码,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

  “严监管、防风险是今年金融领域的主要方向之一。险企‘高歌猛进’的时代不再,规范经营、规范公司治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之路。”11月4日,一位保险专家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今年还会有更多违规行为、隐藏关联交易被监管层‘揪出来’。”

  险企股权成监管重点

  10月对险企来说,颇不太平。

  在10月11日5家险企被监管发函处置违规股权、关联交易之后,10月26日,保监会共对11家险企下发监管函,对保险公司股东股权问题、关联交易问题、公司章程及“三会一层”问题、内控与合规问题等提出监管要求并督促整改。

  最后一家收到监管函的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具体问题显示,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对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发现的问题有四类。其中,股权方面,公司股东江苏高科7.54%股权转让行为未告知公司也未报告保监会,公司部分股权质押后,未按监管时限要求向保监会报告。此外,还存在股东违规投资入股的情况。

  险企股权问题是近期监管函的重点关注之一。除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之外,根据监管函披露,君康人寿、长安责任保险存在违规股权代持等问题;华汇人寿存在违规股权代持、超比例持股等问题。华安财保资产管理和鼎和财险则存在股东关联关系管理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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