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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公司三季报被董监事提异议

2017-11-03 07:40: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闻泰科技监事会则在三季报表决中全员投出了弃权票。监事会在公告中称,公司新一届管理层入职以来,监事会多次对内部管理事项提出质询、议案、请求,但均遭董事会及管理层置之不理或消极回应。同时,对于媒体质疑、上交所的问询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到目前为止,公司均未澄清,为此,监事会无法对三季报披露事项做出准确判断。

两家公司在今年半年报中就曾出现董事提出异议的情形。其中,闻泰科技独立董事薛爽认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风险,选择弃权。而中毅达董事李春蓉、独立董事张伟、监事张秋霞就公司经营和年报审计进行质疑。

弃权应视为异议

“董事投弃权票,其实与否决票是一样的,说明他们对公司的三季报不认可。”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董监事作为公司的内部人士,对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更加了解,他们做出的弃权足以说明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堪忧。对于投资者而言,也可以看作公司释放的一种重要信号。

对于董登新的看法,有证券律师表示了赞同。其表示,应将弃权票视为异议,纳入免责条款的保护范围。赋予董事弃权表决的免责权,有助于保护善意董事免于司法程序,而使其在参与董事会决议时无后顾之忧地为公司利益谋划。

“证监会和交易所应加强监管措施,对董监事在公司财务报告中做出的弃权或者否决意见的,要进行警示性公告。然后,通过第三方的审计来对其是否造假进行查证,对财务造假的责任人给予严惩。同时,应该建立董监事的黑名单制,如果出现财务报告造假,董监事存在没有表达弃权和否决意见的,应该把他列入黑名单,或让其终身禁入市场。”董登新表示。

(原标题:个别公司三季报被董监事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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