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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华新材负债15亿给银行打工 净利增速让营收望尘莫及

2017-11-03 07:15: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公司涤纶产品的毛利率与上述公司的比较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2年-2017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95%、21.40%、20.07%、20.67%、25.02%、30.62%。2014年-2016年,公司锦纶丝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19%、12.44%、15.69%。同行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8.34%、9.68%、9.89%。2014年-2016年,涤纶坯布毛利率分别为19.77%、12.97%、16.97%。涤纶成品面料毛利率分别为12.98%、20.96%、29.52%。同行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9.34%、9.97%、12.45%。

公司称,受到行业因素的影响,2014年-2016年,公司和可比公司的锦纶丝业务的毛利率均出现一定的波动。公司的锦纶长丝的毛利率波动趋势与行业平均水平一致,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公司和可比公司2016年毛利率较2014年均有一定增长。

公司涤纶产品主要为涤纶坯布和涤纶成品面料,而上述涤纶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大多为涤纶长丝及其上游涤纶切片等毛利率较低的产品,毛利率可比性较弱。其中,海利得、尤夫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中存在10%以上的布料收入,其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明显高于其他涤纶行业上市公司,反映了产业链下游涤纶坯布和涤纶成品面料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特点。

证监会发审委在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对台华新材的毛利率情况提出问询: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之间的毛利率差异较大。招股书中未披露涤纶产品的相关情况。请在招股说明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补充披露:(1)报告期各期按内外销分类的毛利、毛利率情况,并作对比分析;(2)各期涤纶产品的收入、成本、成本构成、毛利、毛利率等情况,并作进一步分析;(3)结合各涤纶产品的主要客户、售价、定价依据、原材料、成本、成本构成等原因,进一步说明并披露发行人各锦纶产品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且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4)进一步说明发行人锦纶丝业务2015年、2016年毛利率大幅上升,且远高于同行业公司,报告期内的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差异较大的原因等。

  实控人涉四起担保诉讼三千万坏账或难收回

据和讯网报道,台华新材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共4件。其中,3起案件为台华新材与客户之间的应收账款的催款诉讼,共涉及未归还本金及利息约3148.45万元。公司实控人施清岛也涉及4起连带担保诉讼案件,需承担较大金额连带担保责任,涉及金额约3172.97万元。

招股书显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共4件,具体情况如下:

(1)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诉讼。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截至2013年4月30日,母公司台华新材应收其货款为20,662,993.20元。因其经营困难、拖欠货款。2013年12月19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3)嘉秀商初字第3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及泉州市良兴染织植绒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20,662,993.2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20,662,993.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2013年6月1日起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案件受理和财产保全相关费用计150,114.00元由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及泉州市良兴染织植绒有限公司承担。

2014年11月、2017年1月,母公司台华新材收到厦门良裕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的货款245.92万元、138.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仍余1,682.38万元货款尚未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浙江庄驰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浙江庄驰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子公司福华面料应收其货款为7,671,180.08元。因其经营困难、拖欠货款。2015年4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4)苏中商初字第00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浙江庄驰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7,671,180.08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7,671,180.0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2014年9月5日起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曾台稳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度,子公司福华面料收到浙江庄驰支付的货款810,619.0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仍余6,628,139.08元货款及相应利息尚未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客户,因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导致拖欠公司货款。2016年6月13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5)嘉秀商初字第106号),判定湖北卡埃尔服装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高新染整货款6,551,112.5元并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该项付款可先行在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的客户对应付广东秋鹿实业有限公司的货款中扣除。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其应收货款尚未收回,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诉讼。2013年7月15日,高新染整与燎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燎原公司”)签订改造循环流化床锅炉工程承揽合同,燎原公司对高新染整锅炉工程进行改造,合同总金额1,000万元。2014年12月22日,燎原公司将高新染整对其300万元应付工程尾款的债权转让给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祥达”)。2014年12月23日,浙江祥达向高新染整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债权转让协议。高新染整于2014年12月25日向浙江祥达书面提出异议,并向燎原公司核实上述债权转让事宜,燎原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向高新染整回函,确认合同项下的工程尾款仍支付给燎原公司,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燎原公司承担。2015年11月16日,浙江祥达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高新染整支付款项3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及承担诉讼费用。

  国际金融报:台华新材净利润暴增三大财技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2016年,台华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42亿元、18.97亿元以及22.44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8064.03万元、4139.59万元和2.28亿元。台华新材2016年净利润较2015年净增1.88亿元,同比暴增449.71%。

台华新材突然暴增的净利润从何而来?《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招股说明书后发现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的增加。数据显示,2015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略有下降,2015年毛利额与2014年基本持平。台华新材表示,随着上游石油价格的回升,且公司积极调整产品和客户结构,2016年公司的毛利率同比增加。由于毛利率同比增加4.27%,台华新材2016年的毛利额同比增加了1.68亿元。

其二,财务费用的大幅减少。台华新材毛利率的提高,增加了公司的毛利额,从而影响到净利润。而财务费用的大幅减少则更加直观地影响了净利润。台华新材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偿还银行借款,公司利息支出持续下降;由于报告期内汇率持续变化,汇兑损益也存在波动。招股书指出,2015年下半年开始由于日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公司外币借款汇兑损失增加较多。数据显示,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不包括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两项合计分别为10944.61万元、11907.57万元和7044.72万元,2015年较2014年增加962.96万元,2016年较2015年减少4862.85万元,该项财务费用直接影响了公司的净利润,造成业绩波动。

其三,资产减值损失大幅降低。台华新材在解释净利润波动时也提到了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均有一定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波动也是净利润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中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资产跌价损失的波动对公司利润的波动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其中2015年较2014年增加了2624.11万元,2016年较2015年减少3133.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高额的净利润主要依靠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幅降低。业内人士表示,台华新材业绩如此暴增,但实际经营状况的改善并不明显,如果其成功上市,很可能面临业绩短期翻脸的风险。

  上市前三年累计分红6240万元

招股书显示,2012年至今,公司进行过3次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支付红利1,440万元。

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支付红利1,440万元。

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支付红利3,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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