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刘 萌
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的投资管理费究竟有多少?《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某城商行一款10月19日到期的理财产品的兑付公告显示,客户实际收益与银行收费的比值约为2.21:1,投资管理费高达兑付收益的45.2%。
投资收益242.5万元
银行拿走75.5万元
近日,投资者张女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吐槽,自己购买的某款银行理财产品,银行截留了高额的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
张女士所吐槽的产品是西南地区某城商行发行的一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经于10月19日到期。兑付公告显示,产品募集额度为42533.8万元,存续期为163天,共获得投资收益1293.06万元。其中,兑付给客户的收益为892.14万元,客户表面上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4.7%,银行收取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合计400.93万元,按照该产品的募集额度计算,年化收益率为2.11%,客户实际收益与银行收益的比值约为2.23:1,投资管理费高达兑付收益的45%。
然而,这并不是偶然的现象。该行另一款10月19日到期的理财产品的兑付公告显示,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4.9%,获得的投资收益为167.12万元,而银行收取的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合计为75.57万元,折合年化收益率为2.22%,客户实际收益与银行收益的比值约为2.21:1,投资管理费相当于兑付收益的45.2%。
《证券日报》记者随机查看了该银行上个月部分理财产品的兑付公告,其中,一款9月21日到期的理财产品的兑付公告显示,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4.85%,获得的投资收益为125.76万元,而银行收取的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合计为53.79万元,折合年化收益率为2.07%,客户实际收益与银行收益的比值约为2.34:1,投资管理费相当于兑付收益的43%。
从该城商行披露出来的上述三款理财产品的资产组合来看,其投向98%以上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1%以上为现金,管理的难度和风险还是比较可控的。同时,上述三款理财产品经该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中低,适合稳健、平衡、成长、进取型的个人客户。
根据上述三款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述:“参考年化收益率测算依据:根据拟投资基础资产存续期内收益减去相应管理成本所得。若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率达到参考年化收益率,则收益的超出部分将作为产品管理费,由产品发行人收取;若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率未达到参考年化收益率,则产品发行人不收取产品管理费。” 按照银行的逻辑,管理费是否存在是不确定的,银行却能够根据不能确定存在与否和数额区间的管理成本测算出给投资人的参考年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