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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期限将至 基金子公司加速清理对外投资

2017-11-08 06:50: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证券时报记者 李沪生

基金子公司管理新规施行即将满一年,基金公司对旗下子公司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对外投资的清理也逐渐加速。

近期,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布了一则预披露项目,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正式挂牌出售上海承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披露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24日。转让信息显示,上海承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属于国有控股企业。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做出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上海承方股权投资公司营业收入为217.13万元,净利润为43.38万元,总资产为205.18万元,负债1.67万元。

由于该项目还未正式披露,并未有评估价格出现,但可比的是,在今年6月,上银瑞金资本先后挂牌上海苍石资产5%股权和上海华邻资产15%股权,上银瑞金资本也是今年来首家通过公开转让方式处置对外投资机构的基金子公司。

虽然记者仅发现这两起基金子公司挂牌处理对外投资机构的信息,但大多数基金子公司已经有类似举动。

沪上一家小型基金子公司高管指出,目前基金子公司清理旗下参股机构的动作较多,但并非都需要一一挂牌,有国企控股、参股的公司则必须经由产权交易中心。“但其实我们公司已经清理了大部分参股机构。”

沪上一家小型基金子公司业务部门人士说,该公司今年已经清理了一系列对外投资项目,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投资机构还有数家。新规要求,除了个别情形之外,基金子公司不得再下设或投资参股其他机构,但也留了余地。根据新规,子公司在新规施行前存续的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下设机构,已有存量产品的,可以存续至项目到期,存量产品到期前不得开放申购或追加资金,合同到期后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该业务部门人士指出,这样的情况在基金子公司并不少见,“部分机构持有的项目有投资价值,也有意向方愿意整体接手,但总体占比不高,都在等待项目结束”。

上述小型基金子公司高管透露,由于此前通道业务较多,下设机构、有限合伙公司也较多,在清理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我们也请示过证监局,个别情况可以特殊处理”。

显然,留给子公司的时间不多了。按照规定,子公司在新规施行前存续的其他下设机构及投资参股机构,应当在新规施行之日起12个月内予以清理,这意味着今年的12月15日前必须完成相关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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