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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神股份化解潜在同业竞争 拟22亿获控股股东食盐经营业务资产

2017-10-30 07:30: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换句话说,井神股份此前只负责食盐的生产及加工,并未从事食盐的批发与零售业务。

而在去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

记者了解到,通过此次交易,苏盐集团将食盐经营业务注入了井神股份,同时苏盐集团将“淮”牌商标通过独占许可的方式无偿授权井神股份使用,井神股份称,此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实现食盐业务产销一体,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将得到提升。同时,井神股份与控股股东之间将不存在同业竞争。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盐改除了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外,食盐批发企业亦可以开展跨区域经营,井神股份称,此次盐业改革将对原有的盐业销售体系造成较大影响,盐业公司的食盐销售区域行政垄断地位将消失,出现市场化竞争。

实际上,市场化竞争即意味着综合实力强的盐业公司将抢占食盐零售市场,而产品单一、渠道不健全、品牌优势不明显的地方盐业公司将面临被整合或淘汰的风险,井神股份预测,全国食盐市场面临洗牌,或将迎来新一轮重组兼并浪潮,未来我国食盐市场或将演变为几大优势盐业集团并存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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