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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今年发债融资5717亿元

2017-10-27 07:20: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7上市券商拟发可转债201亿元

今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同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上市券商的定增再融资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3月14日,国金证券定增方案获证监会批复。这是再融资新规实行后首家定增获批的券商,不过,定增规模由原来的150亿元缩水至48亿元,发行底价则变为14.3元/股。今年7月11日,国金证券公告称,取得上述批复后,公司一直努力推进发行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的变化,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规定的6个月有效期内(即2017年7月10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此,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5月16日,东方证券公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计划发行数量不超过8亿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Wind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按照申万行业分类,先后有包括华泰证券、申万宏源、越秀金控、东方证券和国元证券发布了定向增预案,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起成功实施定向增发。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证券公司把目光投向了可转债。以国金证券为例,今年8月30日,国金证券发布了公开发行可转债预案,按照预案,该公司拟在上交所发行可转债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含68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其中,拟使用不超过30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用于证券经纪业务,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用于自营业务,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用于私募基金投资业务,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用于新三板做市业务,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增加对香港子公司的投资,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增加对香港子公司的投资,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无独有偶,长江证券也在此前宣布,拟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中原证券则宣布,为进一步充实资本金,提升本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拟发行A股可转债并上市,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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