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银 行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 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 中证银行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以下简 称“《基 金合
同》”)以 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有 限责任公司 的相关业 务规则, 鹏华中
证银行指数 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本基 金” )将于 2017 年 11 月01 日办理 基金份
额定期折算 业务。相 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折算基 准日
根据《基金 合同》的 约定,基 金份额定 期折算基 准日 为每个会计 年度 10 月31 日, 基
金份额定期 折算日为 每个会计 年度 11 月 第一个 工作 日。本次定 期折算日 为 2017 年 11 月
01 日。
二、折算对 象
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 登记在册 的鹏华银 行 A 份额 (场 内简称:银 行 A,基 金代码:
150227 )、 鹏华银行 分级份额 (基金简 称:鹏华 银行 分级,场内 简称:银 行指基, 基金代
码:160631 )。
三、折算频 率
每年折算一 次。
四、折算方 式
鹏华银行 A 份额与鹏 华银行 B 份额按照 《基金合 同》 的约定进行 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计
算,对鹏华 银行 A 份 额的约定 应得收益 进行定期 份额 折算。
在基金份额 折算前与 折算后, 鹏华银行A 份额与 鹏华 银行 B 份额 的份额配 比保持 1 :1
的比例。对 于鹏华银 行 A 份额 的约定应 得收益, 即鹏 华银行 A 份 额每个定 期折算基 准日基
金份额参考 净值超出1.000 元 部分,将 折算为场 内鹏 华银行分级 份额分配 给鹏华银 行 A 份
额持有人。 鹏华银行 分级份额 持有人持 有的每 2 份鹏 华银行分级 份额将按1 份鹏华 银行 A
份额获得新 增鹏华银 行分级份 额的分配 。持有场 外鹏 华银行分级 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 有人将
按前述折算 方式获得 新增场外 鹏华银行 分级份额 的分 配;持有场 内鹏华银 行分级份 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 人将按前 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 增场内鹏 华银 行分级份额 的分配。 经过上述 份额折
算,鹏华银 行 A 份额 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 值调整为1.000 元,鹏华银 行分级 份额的基 金份额
净值将相应 调整。 每个会计年 度 11 月第 一个工作 日为基金 份额折 算日 ,本基金将 对鹏华银 行 A 份额 和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