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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实控人股权冻结逼停重组

2017-10-25 07:32: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跌停后紧急停牌筹划资产收购的保千里(600074)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但是导致此次资产重组失败的原因却并不是市场原因,而是因为公司控股股东自身原因导致,控股股东持有的保千里股权因为财产保全被司法冻结,存在司法划转的可能,如此也影响到了交易各方的谈判。

10月23日,保千里公告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将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同时,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据公司公告,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是因为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所持股份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与交易对方最终就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

保千里在10月16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持有的公司限售股8.5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7%),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

未来如果该冻结股份被司法划转将导致保千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显然,在实际控制人都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顺利进行下去的难度很大。

保千里自7月25日开始停牌,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跌停,而在停牌前,公司就负面缠身,并且负面的源头主要来自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庄敏。保千里属于借中达股份破产重整完成上市,但是保千里收购中达股份的过程中,交易对方存在造假。2017年8月,证监会就以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在收购中达股份过程中, 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致使保千里电子评估值虚增,损害被收购公司中达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行政处罚。

为此,保千里也在9月11日将庄敏、陈海昌、庄明、蒋俊杰作为被告,就庄敏等人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保千里目前尚未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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