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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进一步管控企业债券风险

2017-10-13 07:07: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为此,发改委下发了在企业债券领域进一步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和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进一步防范企业债券领域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并提高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发改委表示,未来将做好存量企业债券涉及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排查化解。同时,在企业债券申报中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明确发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权利责任关系,实现发债企业与政府信用严格隔离,严禁地方政府及部门为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情况。

在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发改委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企业债券违约风险。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对企业债券发行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对出现偿债风险的存量债券应提前介入,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指导企业和中介机构制定完备的偿债方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同时,发改委介绍,未来还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包括对“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加大债券支持力度。对雄安新区及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地区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在降低债券发行成本等方面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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