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梅雁吉祥再转让参股企业股权 受让方曾为公司联营企业

2017-10-12 07:12: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胡苏平回应称,上述土地资产的出售,是属于公司对外出售土地中的一块,出售价格是统一对外,不单只是嘉元科技。

梅雁吉祥曾两次出让嘉元科技股权。2010年7月26日,梅雁吉祥与梅县嘉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投资)以及自然人赖仕昌,签订了《关于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均指嘉元科技)的51%和15.99%的股权,分别以6134.4万元和1922.4万元转让给嘉元投资和赖仕昌。

今年4月25日,梅雁吉祥将其持有的嘉元科技3118.63万股股份,按每股5.15元的价格,以协议转让的方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了转让,公司合计获得股份转让收入约为1.6亿元。梅雁吉祥称,本次转让相对应股份的变更审批和登记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嘉元科技的股份。

胡苏平认为,两次股权转让的时间跨度很大,很多情况都不一样了。嘉元科技通过几年发展,并在新三板挂牌后,双方对股权的买卖是出于经营上的考虑。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