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泰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设银行泰安分行存在违规收取银团贷款融资管理费的行为,泰安银监分局对其罚款40万元。
泰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建设银行泰安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泰银监罚决字〔2017〕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建设银行泰安分行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姜学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收取银团贷款融资管理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泰安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