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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退出指引征求意见 P2P平台退出期高管不可失联

2017-10-09 07:41: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每经记者 肖乐 每经编辑 毕陆名

9月份,全国P2P网贷成交额、网贷机构数量继续呈现“双降”态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以下简称“第一网贷”)获得的《2017年9月份全国P2P网贷行业快报》显示,9月份全国P2P网贷成交额环比减少3.63%,网贷机构数量环比下降1%。

截至2017年9月底,纳入中国P2P网贷指数统计的基本正常经营P2P网贷平台为2526家,全国主动关闭、提现困难、失联跑路问题平台等累计2951家。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监管与整顿进入攻坚阶段,市场竞争的加剧,还会有不少网贷平台退出,主动停业是平台良性退出的最优选项。就在9月29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深圳市互金协会”)发布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对网贷机构退出做出了流程指引,这也是全国首个网贷退出指引。

系全国首份网贷业务退出指引

9月29日,深圳市互金协会发布了《意见稿》。《意见稿》所称退出,是指网贷机构终止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算注销、业务转型等。

《意见稿》提出,网贷机构退出应该遵循市场化、积极稳妥、协作配合、分类处置等原则,并且强调,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不可关闭,平台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按照《意见稿》,网贷平台业务退出一般程序为:(一)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二)制定退出计划和退出方案;(三)向协会报备退出计划及退出方案;(四)协会提出指导意见并不定期组织相关培训;(五)执行退出方案,按照计划稳妥推进退出工作;(六)每周向协会汇报退出情况,并就疑难问题及时与协会沟通;(七)落实出借人资金清退工作,全部结清存量项目;(八)全面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网贷机构退出应向深圳市互金协会递交退出计划书、存量项目清单和清收情况、出借人信息、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向出借人发布退出公告,公告须披露平台退出原因、退出方案、退出时间表、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出借人资产清偿方案、投诉协商处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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