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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家上市券商实控人揭秘:地方财政国资占五成

2017-10-06 07:56: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所谓实际控制人,不一定是公司股东,可以是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按照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28家上市券商中,有8家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未包括中信证券)。另外有6家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中央汇金、北京大学等“高大上”的中央部委或机构。还有占据半壁江山的上市券商背后实际控制人是地方国企、发改委、财政厅等单位。  

28家上市券商实控人揭秘:地方财政国资占五成

  不同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券商带来了不同的资源和业务机会,并给券商带来了不同的管理方式。

  8家上市券商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半年报数据显示,目前有8家上市券商其实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即便明面上的大股东是某央企或某知名投资人。这8家公司分别为: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太平洋证券、东北证券、国海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证券以及第一创业证券。

  海通证券2017年半年报披露,该公司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

  广发证券半年报信息披露该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该公司股东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均为上市公司)17年来一直在公司前三大股东之列(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广发证券称,截至2017年6月30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6.77%、16.42%、10.34%,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股权结构。持续均衡、且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形成良好的治理结构提供了坚实保障,确保公司长期保持市场化的运行机制,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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