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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PVC企业吃“最贵”罚单

2017-09-30 08:37:5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 孙杰)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消息显示,18家PVC(聚氯乙烯树脂)企业因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统一涨价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这些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处以共计4.57亿元的罚款。据了解,这是《反垄断法》实施9年来,价格执法部门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PVC是重要的通用塑料原材料之一。2016年PVC价格一路上扬,价格从去年6月前的5000多元/吨一下子涨到11月份的8000元/吨。今年初,国家发改委接到举报,反映部分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联合推高PVC售价,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下游企业成本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随即开展了反垄断调查。调查发现,18家涉案企业在2016年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依法对18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至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

据统计,这18家涉案企业去年累计生产PVC达12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四分之三。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涉案企业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先后召开6次会议,交流市场行情、讨论产量销量,并通过微信群达成了13次价格垄断协议,共同联手推高了PVC售价。

其中,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秘书长单位”和“理事长单位”,先后牵头组织了“西北氯碱联合体”的6次会议,并通过微信群多次主动提议涨价,在案件中起主导作用。

PVC案是执法部门今年以来查处的第五起国内企业价格垄断案件。有统计显示,《反垄断法》实施9年来,对国外企业的处罚只占10%不到,大部分都是国内企业。这也有力回应了“中国反垄断执法实施双重标准,反垄断针对外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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