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 9月28日,万马股份公告了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关于对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马投资)的监管函》。
万马股份9月28日披露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万马投资作为万马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自2015年5月26日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2017年9月27日最后一笔减持,累计减持万马股份5340万股,占万马股份总股本的5.157%。 深交所认为,万马投资通过证券交易减少的万马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买卖万马股份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 因此,深交所要求万马投资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