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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承诺岂能是儿戏

2017-09-25 07:52: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上周二(9月19日),中德证券发布了乐视网半年报追踪报告,提及贾跃亭对乐视网共计有3项承诺还未履行,包括资金、同业竞争等多个方面。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贾跃亭未履行将减持资金免息借给上市公司使用的承诺并遭深交所问询一事。

时间回到2015年,互联网概念受到资本市场追捧,乐视网的股价也在“生态化反”中扶摇直上。就在此时,乐视网公告称,贾跃亭将在半年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亿股。随后,乐视网再次公告称,贾跃亭减持的资金将全部借给公司用作营运资金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据测算,贾跃亭最终套现金额达65亿元左右。

中德证券追踪报告指出,2017年上半年,在公司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贾跃亭未按照此前承诺将减持资金继续借予上市公司使用。考虑近期贾跃亭资产冻结等状况,未来履行承诺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承诺免息借用,资金却没了,剩下的仅是当时画出的一张大饼。其实,A股市场上画大饼者大有人在。并购重组高溢价收购在A股市场已不是新鲜事,但在业绩承诺不达预期的背景下,商誉减值也成为一些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的重要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并对价超过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将被确认为商誉。商誉列入资产负债表,不折旧、不摊销,但需要每年减值测试,减值金额将计入公司利润表。因此,一旦完不成对赌的业绩目标,上市公司净利润将被侵蚀,投资者难免受损。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类型多种多样,有的为解决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有的涉及资产注入,这些承诺对解决上市公司遗留问题、规范公司治理等意义重大。但是,相关方的各项承诺在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例如有的承诺内容不具体或违约制约措施约束力不足,承诺事项受行业限制无法履行、承诺人恶意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关事项等。

监管层早就注意到了上市公司不履行承诺的问题。2013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大股东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对承诺相关方采取监管谈话、责令公开说明、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将承诺相关方主要决策者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选等监管措施。

应该看到,履行承诺与否事关投资者利益,也关系资本市场诚信环境建设,不能视为儿戏。对大股东不履行承诺的行为,监管部门应在再融资和发债等方面给予限制,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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