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上调 将提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017-09-27 07:22: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不过,他也指出,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宜调整过高。一是《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上限,即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失业保险保障的是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过高的待遇水平不符合我国失业保险“保基本”的原则;三是确定失业保险金水平还要兼顾促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金标准过高,可能会影响部分失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此外,还要统筹考虑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将扩大覆盖范围和受益面

近年来,政府大力减轻企业负担,失业保险费率逐步降低。今年5月,人社部刊文《我国社会保险事业改革发展成就举世瞩目》显示,2015年以来,连续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低到1%~1.5%,减幅超过50%。

2017年2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那么,一方面降低缴纳失业保险费率,另一方面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会不会影响保险基金正常运行呢?

实际上,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并不低。人社部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29亿元,比2012年增加90亿元,年均增长2%;2016年全年基金支出976亿元,比2012年增加525亿元,年均增长29.1%。2016年末基金累计结存5333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国失业保险结余较多,原因之一是失业保险覆盖面不够广。对于像流动性较大、更易失业的群体而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些要求,比如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失业前缴纳社保满足一定年限等条件。

此外,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指出,一般失业保险的参保人,一旦失业后,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最大限度地领取失业津贴,而是如何尽快找到下一份工作。相反,失业率高的人群,可能恰恰大部分都没有参加保险。这也是结余较多的原因之一。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2017年失业保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着力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加快制度建设进度,加大参保扩面力度,进一步扩大受益面。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