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刘芬
中国基金业协会9月13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合规管理新规”),对基金公司督察长和合规部门的人员资质、职能、人数、薪酬、考核及问责机制等提出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并要求合规管理人员的配备在2017年12月31日前符合要求。新规发布两周来,不少基金公司已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要求的规范工作。
部分基金公司
或变更督察长
合规管理新规明确量化了任职督察长的资质要求,督察长需从事证券、基金工作10年以上,并且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或者从事证券、基金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基金业自律组织任职5年以上。
对照新规,大多数基金公司的督察长都符合任职要求。但中国基金报记者发现,少数基金公司督察长的证券基金从业年限未达合规管理新规的要求。证监会早在6月6日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并公布10月1日将实施,受影响的基金公司已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记者上周五在某招聘网站搜索发现,近10日内有两家基金公司发布招聘督察长的招聘信息,其中,北京一知名大型公募基金开出120万元~180万元年薪招聘督察长,华南一老牌合资基金公司也在招聘督察长,年薪范围为150万元~200万元,任职要求几乎与合规管理新规一致,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中大型基金的法律工作经验或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以验”,且“和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具有良好关系者优先”。
一业内资深研究人士告诉记者,合规风控属于基金公司的中后台业务,很多详细信息不在信息披露范围,不好确定基金公司新招督察长是否为满足新规要求。大中型公募的督察长资历通常都非常深厚,小型次新公募有可能存在不符合新规要求的情况。
合规风控人员
整体数量少于新规要求
合规管理新规第21条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合规部门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公司总部人数的1.5%,且不得少于2人,合规部门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包括风险管理等岗位人员。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等合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