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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手 银税联合共享数据破小微抵押困局

2017-09-23 07:11: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郑联胜认为,银保模式和联保互保模式的存在拥有其合理性,但是也存在弊端,担保方的风险承担能力也有限,一旦程度过了就会有风险;而“银税互动”模式是通过大数据让商业银行获得更多的真实信息,能准确对贷款风险作出精准的判断。

据浙江银监局副巡视员张有荣表示,2016年该局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建立“银税互动”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市)银监局与国税局、地税局均已签订合作协议,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合作机制。目前,“银税互动”工作已全面延伸至县域,典型机构如工行浙江省分行、建行浙江省分行都已经在全辖范围内开展服务;又如辖内71家农合机构(包括农商行、农合行、农信联社)已制定 “税银贷”相关制度,70家行社已正式开办“税银贷”业务,业务开展机构占比达97.22%,且业务开展区域覆盖城区与县域。

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浙江省“银税互动”贷款余额合计达到了56.2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占比28.47%。

“由于小微企业的数量多且分散,商业银行做小微不能依靠‘扫楼’模式,而要提倡智慧小微。”张有荣称,浙江银监局重点推进“银税互动”线上模式,连接银行、税务和企业三方更具有操作性。

据了解,截至目前浙江省内与浙江国税银税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数据直连的银行有15家,通过第三方与省国税局实现数据连接的有7家。

“建行的‘税易贷’按前2年纳税额的5~9倍确定信用贷款额度;杭州银行‘税金贷’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不同银行根据不同条件实现风险的把控,企业则能够根据需要来进行选择。”张有荣表示。

更值得关注的是,浙江银监局近来正在研究落实实行联合失信的惩戒制度,通过信息共享来制约企业逃废债的行为。目前,在系统中已经纳入1200多家客户,一旦用户恶意逃废债,可以对该行为进行申报,其他商业银行不允许再对其进行贷款授信。

“失信纳税人、不依法执行判决的失信人都将被录入银行业联合惩戒系统。由于系统的信息是行业共享的且可以监测,因此被实施联合惩戒的‘老赖’将不可能从任何一家银行获得信贷,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浙江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徐小平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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