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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严查消费贷 广东规定个人消费贷最高100万

2017-09-21 07:07: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每经记者 肖 乐 每经编辑 毕陆名

近日,一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流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监管人士处了解到,该文件属实。

上述《通知》对金融机构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以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此外,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此前,北京、江苏、深圳已经出手严查消费贷。

部分地区房贷收紧

今年以来,多地房贷收紧明显。融360监测数据显示,8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为5.12%,相当于基准利率1.04倍,环比7月上升了2.47%;同比去年8月的4.44%,上升了15.35%。

具体而言,8月份全国533家银行中,5家银行提供9折优惠利率;9家行提供9.5折优惠利率,3家银行提供9.9折优惠利率,2家银行提供9.8折优惠利率。除上述提供优惠及停贷银行(分支行)外,剩余银行均无折扣,其中232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较上月减少132家;252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较上月新增126家,上浮趋势较明显。融360统计的533家银行(分支行)中,有484家不再提供优惠利率,占比高达90.8%。

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房贷利率调整是银行在北京市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市场利率整体上扬的背景下,根据市场资金水平变化、自身资产负债管理需要所采取的自主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和导向,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积极支持。

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

不过,房贷收紧后,各种类型的消费贷开始“上位”,通过各种形式流向楼市。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指出,一些不超过10年的消费贷通过“气球贷”、“循环贷”等异变,期限被延长到了30~40年。贷款额度上,通过房屋“高评高贷”(做高红本二手房评估价,增加贷款)、房抵贷(房屋增值部分贷出来)、多张信用卡(每张卡的额度可达30万元)或多家银行申请信用贷腾挪、“先息后本”还款等,贷款额度可达百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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