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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8个月发出问询函逾2400份 监管力度直指四方面

2017-09-18 08:51:4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截至2017年9月15日,深市上市公司数量已达到2037家。在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环境下,庞大的上市公司阵容,给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也正是基于此,深交所作为一线监管机构,以多措并举的监管手段、快速反应的监管介入、不断夯实的规则基础,全面提高一线监管效能,确保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将法定职责履行到位,潜移默化地构筑起资本市场第一道安全防线。

发出监管问询函件2430余份

先来看一组数据。

仅在9月8日至9月14日这一周内,深交所便对大富科技、东华软件、天广中茂、神开股份4家公司下发监管函,分别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减持违规和资金违规占用,并对西部牧业业绩修正严重滞后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发出重组问询函6份、关注函2份及其他函件58份。

这只是深交所以“事中事后监管+问询+公开”模式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一部分。事实上,今年以来,深交所正进一步深化“刨根问底”式全面监管,力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方位提升一线监管有效性。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8月期间,深交所共向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发出监管问询函件2430余份,发函数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内容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外投资、规范运作、权益变动等方方面面,其中对异常交易、关联交易尤为关注。

问询力度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与发函数量一并同步增加的,是问询的力度。具体来看,今年以来,深交所的问询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并购重组问询力度。深交所通过紧盯“规避重组上市”、“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标的业绩真实性”等关键问题,通过深入问询履行“看门人”职责,净化并购重组市场环境。2016年年初至重组新规发布前,深市重组方案中标的评估增值率达到1239.61%,新规后至年末增值率迅速下降至771.32%。2017年上半年,该趋势得到延续,增值率继续下降至728.69%。今年上半年,深市共有90家公司完成重组实施,家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总体交易金额达到3219.71亿元,同比增长66.17%。

二是保持监管敏感性,对新问题、新情况主动出击。比如,2017年6月2日以来,深市共有24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向员工发出“兜底增持”承诺,深交所快速反应,秉承“多关注、细披露、强监管”的态度,采取了发函问询承诺详情、督促承诺主体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起草发布《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倡议书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通知》、核查股票交易情况等监管措施“组合拳”,取得较好效果。同时,深交所还对看穿式监管、场外期权、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进一步提升监管前瞻性。

三是强化质疑式审查,加大会计审计监管力度。利润操纵和业绩造假行为成为监管人员紧盯的目标,资产购买出售涉及的合并范围变更、重组标的业绩真实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合理性、新商业模式对应的收入确认等问题均被重点问询。

此外,热点题材炒作、市场投机风气也同样处在深交所的监管视线中。比如,为防止“雄安新区”概念股暴涨暴跌影响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良好局面、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深交所及时督促十余家概念股公司在4月5日披露公告说明公司在雄安新区开展业务的具体情况,针对部分公司拟在雄安新区新设业务等事项,进一步发函问询要求充分披露对外投资的原因、必要性及可行性,并作充分的风险提示。

而对于发现的违规线索,深交所及时启动处分程序。据统计,2017年1至8月深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处分26家次、通报批评处分33家次,共涉及当事人32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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