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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力促民间投资 鼓励民资参与PPP项目

2017-09-16 08:31:4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民间投资再次迎来政策利好。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提振民间投资。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下半年以来,民间投资企稳回升,但近期又有放缓迹象。这可能与前期政策落实不到位有关,造成民企在垄断行业准入以及融资等老问题上没有感受到明显改善。为此,国办再度发文强调落实相关政策。

鼓励民企进入轨道交通装备等行业

《意见》提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在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时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

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大对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项目的投入。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为民营企业投资新兴产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创新技术市场交易,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提高科技型企业投资回报水平。

此外,还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多元化农业投资,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民间资本与农户建立股份合作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带动农户较多的市场主体加大支持力度。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张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促进民间投资增长与经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民企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高新技术领域,可以促使民间资本更新技术、更新业态参与竞争,企业转型升级与产业挖潜提质相结合。

  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意见》还提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民间投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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