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营口银监分局6月2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广发银行营口分行被罚2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7月27日:丹东分行未对贷款资金进行严格的支付管理与控制
据丹东银监分局7月2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丹东分行违反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贷后管理的相关规定,没有对贷款资金进行严格的支付管理与控制。为此,广发银行丹东分行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9月4日:泉州分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泉州分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8月14日。
9月6日:台州分行贷款资金转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