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日前获悉,上交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ST大控、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多项违规事实,情节较为恶劣。
上交所决定:对*ST大控、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代威(已辞职)、董事长华韡(代行董秘职责)、总经理高宁(已辞职)和肖贤辉、财务总监周成林予以公开谴责,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兰书先予以通报批评,并公开认定代威、华韡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据上交所介绍,*ST大控存在7方面违规事实。包括关联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截至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多笔关联担保违规情形;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不及,经查明,截至目前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对外披露;募集资金冻结事项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内幕知情人填报及披露违规;未按要求披露上交所监管函件;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联系机制,经核实,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自2015年4月以来一直空缺,长期由董事长华韡代行董秘职责;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违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