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ofo拒绝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8日上午,上海11岁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案,在上海静安法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ofo公司表示不接受原告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这是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索赔金额866万元。该案将于近期正式开庭。
被告
ofo称“不存在任何过错”
在法庭上,四名被告均表示认可原告起诉的事实以及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于诉讼请求,ofo小黄车公司不同意原告针对其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ofo赔偿的死亡赔偿金额由60%降低到50%,此案总赔偿金额也由此前的878万降低到866万元。
ofo小黄车公司在发表答辩意见前,首先对原告的遭遇表示慰问,称公司对原告之子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感到遗憾和痛心。对于原告提出的要求ofo收回机械密码锁具单车、并更换为智能锁具,ofo小黄车公司认为这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并且与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同时,ofo小黄车公司称该事故中,交警部门认定司机王某没有确认安全通行,且受害人未满12周岁违法骑行自行车上路,并逆向行驶,并没有认定ofo小黄车公司有任何的事故责任。ofo小黄车公司认为,涉案自行车经司法鉴定处于正常状态,不存在任何过错,公司在注册、使用、宣传、推广等过程中都有尽到“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行”的提醒义务,并且质疑受害人以“非正常的程序”对ofo小黄车进行开锁并骑行。
原告
小黄车在事故后才标上“儿童不准骑行”
对此,原告一方并不认可。原告代理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黔林表示,正是因为这次事故,小黄车公司才在车上标上了儿童不准骑行等内容,“小黄车公司怠于履行管理义务,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此外,原告还出具了一份公安机关对同行小朋友刘某的笔录,显示刘某曾表述称,他们骑行ofo小黄车系自行打开了机械锁,没有进行手机扫码,也没有获取到相关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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