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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盈利未分红遭问询 嘉应制药称已反思并提分配预案

2017-09-08 07:51: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每经实习记者 方京玉 记者 金喆 每经编辑 赵桥

9月6日,嘉应制药(002198,SZ)发布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就公司2017年半年报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一说明。8月28日,深交所就嘉应制药半年报发出问询函,就公司营收净利和现金流变化幅度不一致、公司过去三年盈利不分红,以及销售费用和毛利率变动等情况展开追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到,2014年度至2016年度,嘉应制药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0.74亿元、0.66亿元和0.55亿元,但上述三个年度公司均未作出分红决定,要求上市公司做出解释。嘉应制药回应称,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提议2017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三年未分红因市场竞争加剧

2014年度至2016年度,嘉应制药分别实现净利润0.74亿元、0.66亿元和0.55亿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四条第二款:“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到,嘉应制药在2014~2016三个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要求嘉应制药结合行业特性、发展阶段和经营特点说明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合理性,以及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嘉应制药在回复函中解释,公司未作出现金分红的决定,主要基于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成本压力较大等方面考虑。嘉应制药表示,由于近几年来医药行业各项监管政策纷纷落地,医药企业为了满足越来越高的合规要求,不断加大对生产设施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投入。同时,由于医药市场进入重构期,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力加剧,公司加快抢占市场步伐,成本压力较大。

根据嘉应制药《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嘉应制药董事会表示,已对公司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提议2017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以2017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元(含税),共计现金红利2030.04万元。

嘉应制药2017年半年业绩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1.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89.93万元。嘉应制药证券事务代表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未来分红方案,仍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业绩等,由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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