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记者陈聪、刘宏宇)秋老虎来袭,防晒品不可少,但问题产品乃至假冒产品却时有出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标示为北京日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娇云日化有限公司、广州宝迪迅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生产(代理)的2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记者发现,上述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涉及产品标示不符合规定、涉嫌假冒产品等。具体不合格信息已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公布。
据了解,经现场核查,标示广州市梵蔻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妃防晒乳、普宁市嘉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石榴精华爱诺美白防晒霜、广州市艾雪化妆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倩雪鲜汁芦荟水漾透白防晒露、广州葆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汇川润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洋御露优白防晒乳、广州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孕肌坊保湿防晒露、上海欧雯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密码美白防晒露、广州市有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露兰姬娜防晒露、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纪美白防晒乳为涉嫌假冒产品。
食药监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代理)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