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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王冠红人馆》财经报告:集体建设用地可建租赁房,重大变革有何指向?

2017-09-06 17:36:4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长久以来,我国采取的是"土储模式"--国家对集体土地先征用、变性、收储,变为国有建设用地以后再进行开发。在招拍挂环节,开发商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而土地出让金也是地方土地财政的来源。而此次试点相当于政府让利,免去了土地出让金的环节,由村集体开发、村集体获利。

因此,刨去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应税费后,如果土地由村集体开发,建设成本至少便宜六成,租金回报率相对较高,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加土地收益。再者,在一线城市,土地成本占开发总成本的50%左右、税收成本占20%左右,而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开发的成本就低了很多。拿集体建设用地来造租赁房,其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能够激发开发商的投资积极性。开发商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率,且又不用担心房地产政策的调控,这也是为其提供一个转型的契机。此外,通过"招拍挂"形式拿地,由于资金门槛较高,能拿到土地建造商品房的大多是国有房企,而现在国家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产,而集体建用地的成本低,房屋租金的回报率又相对较高,这将为民营房企进入房屋租赁市场,提供新的机遇,并且激发民营房企的投资积极性。

其次,集体用地可造租赁房,这将大大增加房屋租赁市场的供给,有效调节房租的同时也能够解决居住问题。对于租房者来说,房源的增加,其可选择的余地就更大,房租也不会任性上涨。而对于要想买房的人来说,租房一样能解决居住问题,面对于居高不下的城市房价,也不必急着购房,这可以商品房市场更好的降温,回归理性。

最后,村镇可通过入股方式建集体租赁房。方案提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这意味着,除了国有房企和民营房企之外,村镇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自己开发地土地,并且通过不同渠道筹集资金,但 "只能出租,不可出售"的底线不可撼动。这一方面是在探索集体土地的"入市"之路,这直接呼应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农地入市,同地同价"的改革精神。为今后的农地改革做了宝贵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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