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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涉嫌违规从事支付业务遭举报

2017-09-05 14:21:4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周彪告诉记者,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支付作为高感知业务,成为企业发展互联网大金融体系的重要入口,也是互联网企业看中发展和拥有支付结算业务的初衷。

目前有200多家企业获得央行发放的支付牌照,在周彪看来,敢于“裸奔”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企业不太常见,一旦违规被举报,就会遭到央行重罚。但需要强调的是,收购公司以自己为主体作为收款账户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涉及到支付入口问题,比如平安人寿旗下的易支付有支付牌照,所以平安人寿的支付渠道采用的是易支付而非“平安”,因为平安人寿本身并无支付牌照。

律师观点:企业或混淆支付主体资质

中国网科技从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处获悉,如果互联网企业在无支付牌照情况下从事支付业务,会脱离央行对备付金监管;如果用户资金在支付平台停留过长,也存在资金被企业挪用和侵占风险。

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拜北斗律师接受中国网科技采访时表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上述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拜北斗律师认为,互联网企业通过收购拥有支付牌照的企业从而获得支付业务,但不等于企业本身直接具有第三方支付牌照,其直接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经营支付业务,显然混淆了自身与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资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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